最近,沙市区的陈先生通过《江汉风》热线求助,说他之前跟着一个包工头做小工,干活时意外受伤,现在对方拒不负责,具体是怎么回事呢?
今年4月2号上午,陈先生跟着一位包工头给一家门店做室内装饰,焊接槽钢阁楼,在干活过程中,意外踩空摔倒,撞到了右侧腰部。
当天晚上回家后,陈先生感觉腰部越来越不舒服,说话也费劲,第二天一大早,医院做了检查,经过拍片,陈先生右侧有四根肋骨骨折,还有少量胸腔积液。
陈先生说,目前看病已经花费了1千多元,后续还需要进一步治疗,他认为,包工头张先生应该承担他的治疗费用。
对于这件事,包工头张先生是怎么想的呢?随后,记者也通过电话与张先生进行了沟通。张先生向记者表示,该自己承担的责任自己会承担。但张先生提出,因为陈先生当天并没有反映伤情严重的事情,过后才要求赔偿,他心中也有自己的疑虑。
那么,到底包工头张先生应不应该给陈先生的这场意外负相应的责任呢?随后,记者也咨询了律师。
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圣国:如果这个伤者确实是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的,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应该按照双方的过错大小来承担责任,就是看受伤者自身有没有过错,如果他有过错,按照分摊的原则,双方按各自过错的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。
律师提醒大家,在劳务过程中受到损害的,应该及时送医诊治,避免产生这样的纠纷。(记者:孙煜瑶郭佩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