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11月10日,阜阳市颍上县确诊1例新冠肺炎病例。当日下午,阜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在颍上县举行,阜阳市卫生健康委*组书记、主任吴荣涛,颍上县人民*府副县长房鲲鹏介绍了该病例的相关情况。
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,颍上县确诊患者兰某系11月9日上海市通报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王某某密切接触者。
11月10日凌晨,患者兰某由阜阳市紧急救援中心派专用负压救护车转医院隔离治疗。病程中患者无发热、咳嗽、闷喘,无头痛、头晕,无腹痛、腹泻。体温36.8℃,氧饱和度99%。胸部CT显示,左下肺可见斑片状高密度影,无明显胸腔积液。省、市疾控中心咽拭子新冠肺炎病*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阳性。根据新型冠状病*肺炎诊疗方案(试行第八版),11月10日8时17分,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型冠状病*肺炎确诊患者(普通型)。目前,患者病情稳定,医院积极救治中。
据介绍,病例兰某,男,50岁,户籍所在地颍上县慎城镇张洋社区,长期在上海某公司务工,返回颍上前同王某某一起在上海浦东机场从事机场货物搬运工作,在工作场所一直佩戴口罩,每次进入工作场所均测量体温。
事发后,省、市、县领导高度重视,省、市相关专家组已进驻颍上,指导开展核酸采样、流行病学调查、社区管控等相关工作。
房鲲鹏表示,在省、市专家指导支持下,市、县组建15支流调小组,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。通过追溯病例乘车信息(皖K客车)、活动轨迹等,全面排查密切接触者。截至11月10日11时,已排查出该病例34名密切接触者,其中17名本地密切接触者已全部落实集中隔离,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。另有17名密切接触者在外地,已向所在地发送协查函。目前,流行病学调查仍在继续。
事发后,颍上县对确诊病例兰某及其密切接触者居住的4个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、集中消杀,规范设置10个采样点,对小区居民进行全员核酸检测。截至10日15时30分,采集核酸样本个,已经送检。
11月9日晚,当医院进行彻底消杀,并对名医务人员、住院患者、陪护人员等开展全员核酸检测,已经送检。
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王吉祥陈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