带病是否可以投保?
可以,但是要如实告知!
什么是如实告知?
投保时需要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受保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以及疾病史,如实告知的形式是填写保单申请书中的健康问卷。保险公司通过核保后,给出承保结果。
五种核保结果
1
正常承保
最理想的结果,保险公司做出完全正常的承保。2
加费承保
在正常保费基础上增加一定保费比例通过承保,增加保费比例可能20%,甚至高达%,这时需要衡量加费情况是否在您的承受范围,也可以选择调整保额达到承保目的。一旦保单生效,之后出险保险公司是要完全做出理赔的。3
除外责任
对于某些特定疾病不予承保,比如乳腺原位癌乳腺癌除外,甲状腺癌除外或者胃癌除外等等,其他都正常承保。有时候可能与加费承保同时存在。
4
延期承保
目前健康状况不明,需要一定时间观察,待明确诊断后才能决定是否承保。通常大病初愈,例如刚出院或刚做完手术,至少三个月内不建议投保,建议半年到一年以后尝试投保。
拒绝承保:最糟糕的情况,就是保险公司不接受你的投保申请,因为您发生理赔的风险超过了保险公司的风险承受范围。
体检会做哪些检查?
体格检查主要检查是否肥胖,如果肥胖将会增加保费。尿常规主要检查肾功能,如果有血尿、蛋白尿,考虑是肾炎,拒保可能性大,不严重则可能是除外赔偿。尼古丁检查如果不吸烟,此项检查可免。如果平时不怎么吸烟(偶尔吸烟),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做尼古丁检查。如果是吸烟者,增加保费。胸部X光主要检查肺部,支气管炎、肺炎、肺结核、胸腔积液、气胸、肋骨病变等,通常是拒保,幸运的话是除外责任。静态心电图心脏功能以及心脏疾病,有时会要求做动态心电图,坚持心绞痛、冠心病等,除外责任或者拒保。肝功能和乙肝表面抗原主要肝脏功能的检查,乙肝的“死亡三步曲”是“肝炎——肝硬化——肝癌”,乙肝病*携带者根据肝功情况面临增加保费、除外责任或者拒保,也有幸运的情况正常通过核保。血液检查的组合种类如果是三高(血压高、血糖高、血脂高),拒保的可能性非常大。如果是糖尿病,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,增加保费或者拒保,也有正常通过核保的案例。超声波检查
主要检查肿瘤、是否有肾结石胆结石,如果有肿瘤或者有切除肿瘤的病史,增加除外责任的可能性,结石有可能增加保费,如果是恶性肿瘤基本都是拒保。如果有甲状腺结节,可能会是除外责任。
根据你的病史,保险公司还可能安排您做一些其他检查。检查费用一般由保险公司支付。
划重点
在保险销售中,如实告知是非常必要的,如何把握如实告知也是在考验保险代理人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。建议大家要认真处理带病投保与不可抗辩的关系,做到不违反职业道德,同时又能让客户尽量享有保障权益。
给大家提供两点技术处理建议:
1
短期医疗保险承保建议
1、放弃严重疾病及慢性病客户。如果不拒绝此类客户,那就是明知故犯,不仅对客户和保险公司不利,也会让自己丢掉饭碗。
2、让轻微慢性病客户知晓拒赔事宜。有些客户虽然患有轻微慢性病,比如高血压、糖尿病等,几乎从不住院。但大家一定要提前告知客户:因此类疾病住院或看门诊不能理赔。
打好招呼,客户不会因患此类疾病理赔,也不会造成纠纷,这样对客户和保险公司都有利。
2
长期健康保险承保建议
1、放弃严重疾病及慢性病客户。这类客户正因病情严重,才会投保心切。但大家一定要严格把关,杜绝此类客户投保。不要因为佣金和荣誉而心存侥幸,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利用不可抗辩条款让此类客户投保。一旦他们在投保两年内发生风险,代理人的职业生涯就此终结。
2、让轻微慢性病客户知晓不可抗辩条款。坚持用药和锻炼,寿命也会得到延长。比如,糖尿病患者如果长期服药,其寿命将延长5%。因此,我们应建议这类客户体检,由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。
3、将治愈客户视同健康人。有些客户若干年前得过病,比如年幼时换过猩红热、急性肝炎、肾炎等,早已痊愈,现在身体非常健康。我们不必苛求此类客户,应将其视为健康者。但有一种情况例外,有明显残疾的客户,必须让其如实告知,建议其参加体检,由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投保。
建议大家要在保险公司要求的告知范围内,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,不给自己留下隐患。给自己一个确定的保障,也给保险公司一份放心的合同。
为避免被保险公司拒保,避免付出更大的代价,请您一定要尽早投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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